民眾申請舊車報廢可以支票或匯款方式領取回收獎勵金,環保署統計,目前仍有超過新台幣1.7億元獎勵金支票未兌現;而108年也有約2.67%的獎勵金因帳號、資料有誤造成退匯。
環保署表示,只要汽車車齡10年以上、機車車齡7年以上之車輛,前往登記合格的回收業者辦理老舊或廢棄車體回收,報廢牌照後,便可申請回收獎勵金;自回收日期次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回收獎勵金,可透過匯款或支票寄送方式領取,逾期則不予受理。
環保署統計,採取支票寄送的已申請廢車回收獎勵金車主,目前仍有約25萬7000多名、金額高達1億7800多萬元仍未將支票兌現;在匯款部分,108年仍有2.67%不能一次將回收獎勵金撥入車主的帳戶。
分析遭退匯的原因,環保署指出,約有45.7%輸入帳號錯誤,多一個0或少一個數字;也有18.7%車主填錯要匯入的郵局或銀行的分行別;或銀行帳戶的姓名與車籍車主姓名不同的,就會導致匯款失敗。
環保署也歡迎民眾使用網路申請廢車回收,108年高達9成5以上使用線上申請;另外提醒線上申請獎勵金要用車主本人的銀行或郵局帳號;若是由家人協助申請,記得一定要輸入回收那台舊車車主本人的帳號,才能領到獎勵金。